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国际交流能力,帮助申请出国留学的教师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合格标准,学校决定举办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近两年拟参加国家公派留学选拔,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或“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项目”资助,外语成绩未达标的教师;
(二)近两年拟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未达到PETS-5考试合格标准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三、培训费用
(一)费用标准
1. 学费:东北师范大学5900元/人;大连外国语大学6000元/人。学校为首次参加培训并结业考试合格的教师报销学费;
2. 食宿费:根据个人消费情况确定,费用自理。
(二)交款方式
1. 学费:刷卡(东北师范大学),汇款(大连外国语大学);
2. 住宿费:入住时支付现金。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教师,特别是没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出国访学工作,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参与国际交流,安排好参加出国英语培训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在“培训部”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人员外语统一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考试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可参加下一期的培训和考试,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三)参加培训的老师须按照“培训部”的要求遵守有关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和生活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培训并保证出勤时数。未按要求完成规定培训时数的,不能参加结业统一考试;
(四)有关地址、住宿、联系方式等事项见附件;
(五)申请参加培训的教师到所在部门报名,各有关部门于6月26日下班前将《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报名表》报送学校人事处培训科(主楼1308),联系电话:81236。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neu81236@163.com。
附件:
人事处
2015年6月18日

